2006.09.30 Rockland敗家記
話說自從Tony敗下手上這台相機之後,為了將來長遠的購鏡計畫著想,偶爾都會上各大敗家網站看看相機包的行情。而Tony對坊間常見的棺材形相機包有點不能接受,一來外形看了心酸,二來登山時似乎很難和後背包一起搭配著背。不過看著看著,還是看到了這個特立獨行的澳洲品牌--Crumpler,披頭散髮的小野人是這家公司的註冊商標。這牌子出了一大堆的相機包包,其中有個百萬系列,是單眼相機用的側背包。這系列該死的地方在於,看起來真的不太像相機包,平常背出門不用怕被懷疑是不是要去凱道採訪。起初看到這個包包的時候,因為沒看過真人試背的照片,縱使Tony和Winnie都滿喜歡這個外型的,但Tony心裏一直認為它體積龐大,心想應該不合需求才對。當然一方面也是因為小氣的Tony實在很不愛花錢,把它想得不合用一點,就不會去買了。